集中按稳定方向的农业进行重组。这是太原省省委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范黄山同志在总结实施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十届大会于2008年8月5日颁发关于农业、农民和农村的26号决议的在线会议。参与的还有省委常委会委员、省人委会领导、省各有关单位部门和各地方、单位等。
经13年展开实施26号决议,以整个政治系统和全社会的同心协力,太原省在发展农业、农民、农村获得了许多重要结果。具体的是2020年农、林、水产的生产价值达十四万亿越南盾(比2008年增长了七万一千九百亿越南盾);每个种植农业公顷的产品价值达一亿一千万越盾(比2008年增长了六千六百万越盾);农村地区的每人平均收入达四千二百四十九万越盾,比2008年增加五倍。
全省被公认为新农村标准的乡村为108个( 占76%);比太原省2015-2020年第十九届党代会决议所提出的目标提前一年完成;平均每个乡村都达17,6个标志,没有10个标志一下的乡村。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的县级单位为3个, 富平县达新农村之乡为100%。
不过,还有一些限制如:农业生产尚未稳定持续;一些地方的农村经济的机构重组较缓慢,特别是偏远地区;农民的生活虽然有很大改善,但还较低。
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范黄山同志在会议上发表讲话
在会议上,代表们已对在一些地方实施26号决议的结果进行讨论意见,同时建议在将来时间发展农业、建设新农村的各措施。
在会议上发表结论时,范黄山同志对各级、各行各业在展开实施26号决议的结果加以表扬。对于在将来时间的任务,他强调,各级党委、政权和各有关单位部门继续有效展开关于农业、农村领域的各项目、提案、机制和政策。集中按现代、稳定的农业实施机构重组;发展将农业与新农村建设连接起来; 在每个地方的潜能和优势的基础上发展服务、旅游; 继续有效实施各资源来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国家目标项目;注重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特别是少数民族和偏远地区的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