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Viglacera 太原股份公司颁发近4万亿越盾的投资许可证

黄强 09:52, 22/03/2024

3月19日上午,太原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举行仪式,向公河二号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商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期颁发投资许可证。

太原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邓春长和省工业园区管委会领导为Viglacera太原股份公司代表颁发投资许可证。
太原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邓春长和省工业园区管委会领导为Viglacera太原股份公司代表颁发投资许可证。

据悉,项目投资方为Viglacera太原股份公司,土地使用规模超过296公顷;运营期为自项目投资主张和投资方获批之日起50年。

项目分为2区:1号区(规模175.52公顷)位于新光乡行政区域和伯川乡的一部分土地上;2号区(规模120.72公顷)位于伯川乡行政区域和新光乡的的一部分土地上。

项目总投资额超过3.985万亿越盾,其中投资方出资额超过5970亿越盾;项目实施时间自国家移交土地之日起不得超过36个月。

邓春长在仪式上发表讲话时要求各部门厅局、机构为投资方提供陪同和支持,特别是在场地征地拆迁工作中;推动和吸引次级投资项目入驻工业园区。邓春长同时要求项目投资方积极与相关厅局协调,尽快完善相关手续,按照承诺安排足够的股本资金。

太原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邓春长在仪式上发表讲话。
太原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邓春长在仪式上发表讲话。

会上,与会代表还讨论了有关全省工业园区发展的多项内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