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越南工贸部召开视频会议,宣传越南政府2024年3月15日发布的关于63个省市管理与发展产业集群的第32号议定(32/2024/NĐ-CP)。
第32号议定于2024年5月1日生效,共7章38条。该议定规定产业集群的发展、成立和扩建方案,投资与建设产业集群基础设施。
另外,该议定还规定对产业集群生产经营的投资,包括接受产业集群投资项目;产业集群租赁土地和颁发建设许可证;组织和个人在产业集群内投资生产经营的权利和义务;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为产业集群的发展出台扶持优惠政策。
会上,太原省工贸局已宣传第32号议定的实施指南。
普安市多福三号产业集群目前入住率几乎已满。 |
对于太原省,越南政府总理已批准该省41个产业集群,总面积2067公顷。截至目前,已有投资方对全省27个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其中已投产运营的产业集群11个,吸引投资项目62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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